一文讀懂《關于組織開展國家算力互聯互通節點建設工作的通知》
來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6-02-11 點擊:次
近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關于組織開展國家算力互聯互通節點建設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部署推進國家算力互聯互通節點體系建設。結合各方關注的問題,現就《通知》及配套文件關鍵要點解讀如下:
一
什么是國家算力互聯互通節點?
國家算力互聯互通節點是推進國家算力互聯互通體系建設的核心抓手和關鍵承載,采用“1+M+N”架構,由1個已建成發布的國家算力互聯網服務節點(國家節點)、M個區域節點和N個行業節點共同構成。區域節點面向算力需求旺盛地區提供標識注冊、資源匯聚等綜合性支撐服務,行業節點聚焦重點行業提供市場化服務并接入區域節點,所有節點遵循“統一標識、統一標準、統一規則”運行,提升公共算力資源使用效率和服務水平,助力算力產業高質量發展。
二
《通知》出臺的背景是什么?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算力產業發展。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加快新型基礎設施建設,打通經濟社會發展的信息“大動脈”;國務院印發《關于深入實施“人工智能+”行動的意見》,明確提出“強化人工智能算力供給,加強智能算力互聯互通和供需匹配”。當前,算力互聯互通成為產業共識,各方已積極開展技術路徑探索與工程實踐。
在此背景下,工業和信息化部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緊扣《算力互聯互通行動計劃》任務要求,研究制定《通知》。
三
國家算力互聯互通節點如何建?
《國家算力互聯互通節點建設方案》(以下簡稱《建設方案》)作為《通知》的配套文件,緊密銜接《通知》部署要求,聚焦“1+M+N”體系構建重點任務,規范了節點建設的核心系統、參與主體、工作流程,明確了區域、行業節點建設的管理職責,是各地、各行業推進節點建設的重要遵循。
四
《建設方案》明確的主要建設內容有哪些?
《建設方案》聚焦節點核心功能落地,明確建設六大核心系統。一是國家算力互聯網(區域、行業)服務中心,為節點的前端門戶,提供標識注冊、算力交易、任務調度和數據分發等運營服務。二是算力標識管理系統,接收服務中心注冊信息,按算力互聯互通等標準完成算力標識賦碼,提供標識解析服務,支撐基于算力網關的標識管理。三是算力資源匯聚系統,與算力資源服務商接口標準化適配,接入各類算力資源,實現對區域算力的管理。并通過與國家節點交互,實現全域算力資源感知。四是算力選擇系統,獲取參數并構建信息庫,提供參數檢索、推薦等服務,可接通數據定向傳輸服務,支撐路徑精準選擇與數據高效傳輸。五是算力運行安全監測系統,通過算力標識網關實時獲取算力資源側、平臺側、互聯調度側、應用側的業務信息,實現算力運行安全監測。六是安全保障系統,構建網絡、數據、業務、應用全維度安全防護體系,覆蓋漏洞掃描、安全管控、風險評估等關鍵環節,全方位保障節點安全。
五
《建設方案》的參與角色有哪些?
《建設方案》明確五類參與主體的功能定位與服務商類別。一是算力互聯互通節點主體,由地方企事業單位負責建設運營,提供算力互聯互通統籌調度服務。二是算力資源提供商,為用戶提供通算、智算、超算等軟硬件計算能力的主體,包含互聯網數據中心服務商、互聯網接入服務商等。三是算力轉售調度服務商,為用戶提供算力交易任務分發與執行保障服務的主體,包含云服務商、基礎電信企業、節點運營主體等。四是算力應用服務商,為用戶提供人工智能應用、科學計算、算力卡、云手機、云電腦等基于算力資源封裝應用服務的主體,包含云服務商、基礎電信企業、軟件服務商等。五是算力專線服務商,為用戶提供云專網等算力專線服務的企事業單位,保障算力資源高效調度與低時延連接,包含基礎電信企業,算力云專網運營企業等。
六
《建設方案》的核心工作流程是什么?
《建設方案》明確五大核心工作流程。一是入網入市,算力資源提供商在服務中心完成注冊認證,依托算力標識管理系統獲取唯一算力標識,在國家節點備案后,納入區域算力標識庫完成算力資源入網入市;算力專線服務商可在算力選擇系統中開通線路。二是資格獲取,算力轉售調度服務商在服務中心完成注冊認證,取得算力資源轉售調度資格。三是資源匯聚,算力資源匯聚系統與算力資源提供商通過標準接口對接實現匯聚。四是互聯調度,用戶向服務中心(含轉售調度服務商)提交資源使用需求,服務中心協調其他轉售調度服務商,通過算力資源匯聚系統和算力選擇系統,檢索用戶需求的算力與網絡參數信息。五是市場監測,節點系統通過接口獲取資源業務、平臺業務、互聯調度業務、應用業務的監測信息,統一上報至國家節點,實現算力市場全流程管理。
七
節點申報需要滿足哪些要求?
節點申報需同時滿足以下兩方面要求。一是申報對象方面,區域節點由地方通信管理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共同申報;行業節點由地方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會同通信管理局推薦重點行業單位以單獨或聯合體方式申報。二是申報條件方面,申報應注明建設主體和運營主體,其中建設主體注冊資金不低于5000萬元,具備承擔項目建設的持續資金保障能力;運營主體應持有相關電信業務經營許可(事業單位除外),具有運營必要的場地、設備和人員等條件,近3年未有重大失信記錄。
八
如何申報節點?
申報對象應按《通知》附件要求填寫申報表,并于2026年4月1日前報送至工業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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